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教育毕业研究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专业学位中心:
根据教育部对高等教育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毕业研究生图像采集工作的顺利进行,新华社福建分社图像采集中心将派人到我校进行电子图像信息采集。现将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所有未离校未拍照的学历博士、硕士在校生(博士或硕士阶段只能各拍一次,已拍过勿重复报名)。
硕博连读的同学,博士学习期间需拍照。
二、拍照时间(具体拍摄批次另行通知)
泉州校区:11月3日上午
厦门校区:11月3日下午
三、拍照地点(另行通知)
四、收费规定
根据中国图片社文件确定图像采集费为20元/人,拍摄费用由学生自理,学校代收后统一转账给新华社福建分社。拍摄费用由研究生秘书收齐后存入所属校区指定代收账号(转账备注学院及人数),并将转账凭证(柜台转账提供原件、网银转账提供打印件以供核对)和电子图像采集信息表于10月19日17:30前交至研究生院(泉州校区杨思椿楼402,厦门校区A611)。不接受现场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前报名的学生将无法拍摄。
请各年级班委收齐班上同学费用后,存入所属校区指定代收账号(转账备注学院、班级及人数),并将转账凭证(柜台转账提供原件、网银转账提供打印件以供核对)和电子图像采集信息表于10月19日12:00前交至学院301办公室研究生秘书处。
泉州校区:中行卡 6217 9064 0001 1014 868 户名:张洪雷
厦门校区:中行卡 4563 5117 0061 5681 921 户名:张肖梅
五、拍摄注意事项(排队-登记领拍摄号-拍照-离场)
1.由于拍摄时间安排紧凑,请严格按拍摄批次(另行通知)找到自己的组别,按专业、学号先后顺序排队。各班班级现场联络员组织班级至拍摄点(现场有二组同时拍摄,注意对应的教室)前排队,提前10分钟与现场老师联系签到。未及时赶到过号的请待所有研究生拍完排至最后拍摄。
2.拍摄登记时,请出示证件(校园卡或身份证),报自己的学院、专业及姓名,现场拍摄表上写明拍摄号与姓名,字体工整。
3.照片为蓝底免冠照,请穿正装勿穿蓝色衣服。拍照时,记住现场分配给自己的拍摄号并主动报给摄影师,注意保持队列秩序,严格按照拍摄号顺序拍摄,避免因前后位置变化而产生张冠李戴现象,影响到毕业证书的正常发放。
4.拍照结束后请马上离开现场,禁止在拍照现场逗留、大声喧哗。
六、补拍事宜
个别毕业研究生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图像信息采集,可以到福建图像采集中心本部补拍,请务必提前与采集中心联系,避免无法拍摄。
福建图象采集中心地址:福州市金山建新中路2号(金山大桥下来第三个红绿灯向左走到新华社福建分社)福建分社福建图像采集中心;邮政编码:350008;福建图像采集中心坐公交车K3.308.26.42.13.91.128路到金祥路口下往前100米或坐41.43.96.122.123路到金山明星站下往前100米可到达)
采集中心办公室电话:0591-87381557;传真号码:0591—87381557;E-mail:xinhuafj@126.com。
七、其它事项
由于新华图片社密集的采集工作计划及我校研究生规模等因素的制约,研究生院两年组织一次电子图像采集。请各培养单位通知在校生及时拍照。
非全日制(单证)研究生的图像采集在申请学位学期第十三周之前,自行前往以下所属校区相馆拍照,原则上不允许跨校区。
泉州校区:佳人照相馆 华大北门加油站附近(靠近学生街) 0595-22688592
厦门校区:华大数码照相馆 校内中国银行楼上 0592-6163169
毕业前未参加图像信息采集或电子图像报名信息有误的同学将无法按时领到毕业及学位证书,贻误时间后果自负。
附件:电子图像采集信息表
研 究 生 院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