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治安通报
10月校园内共发生财物被盗、遗失案件23起,诈骗案件13起,现将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涉案金额较大案件:
(一)盗窃、遗失案件:
1.10月9日,某学院2013级学生甲某到永亮楼教室上课,将一部iphone4S手机放在教室的抽屉,上完课后离开教室,待回教室去取时发现手机已被盗,价值约为5000元。
2.10月20日,某学院2012级学生甲某从校北11号楼骑车至南大门途中,发现iphone4S手机及钱包遗失,钱包内有港澳台回乡证、学生卡、中行卡等证件及少量现金,价值约为5000元。
3.10月22日,某学院2010级学生甲某上完课后将一部IPAD2遗忘在教室课桌的抽屉里,待回教室取时,发现IPAD2已被盗,价值约为3000元。
(二)诈骗案件:
1.网上购物
(1)10月8日,某学院2012级学生甲某在58同城网购买一部佳能7D相机4300元,随后对方通过QQ与汤某联系,称相机是通过私人进行运送,需缴纳保证金2000至5000元不等,于是甲某决定不购买相机并让对方退款,随后甲某却联系不上卖家。10月9日,甲某又在淘宝网上购买相机,并通过QQ与卖家联系,随后点击卖家发送的假链接,并付款4800元,但付款后却联系不上卖家。该生两起被骗涉案金额为9100元。
(2)10月18日,某学院2013级学生甲某与一网友聊天,对方谎称可用100元购买3000Q币,甲某便向对方的QQ财富通账号汇入2200元,随后,甲某便与卖家联系不上。
(3)10月9日,某学院2012级学生甲某在“去哪儿网”的网站上购买机票,并将2000元机票钱汇入对方账号,但却未收到机票信息,经认真查看网站后才发现那不是“去哪儿网”的官方网站,而是一个同名的假冒网站。
2.求助诈骗
10月12日,某学院2012级学生甲某接到一个陌生人的电话,对方称是她的朋友,被车撞急需用钱。随后,对方把账户信息用短信发给她,甲某以为真的是自己的朋友被车撞了,于是到银行向对方指定账户转入9500元,后发现被骗。
3.代销产品
10月13日,有两个20岁左右的女性到某学院2013级学生甲某的宿舍,邀请她合作代理推销七色花饰品,听完产品介绍后,甲某决定购买1049份饰品,对方还赠送了200份。随后,甲某付给对方3150元,对方又谎称一星期后会发帐篷给王某并带她去摆摊。一星期后,甲某用手机扫了饰品的条形码,发现是假货,但已联系不上对方。
其他学院2013级学生等5人在宿舍以同样的方式分别被骗取5500元和3500元。
二、案情分析及警示:
以上财物被盗、遗失案件基本上是学生疏忽大意、处置不慎造成的财产损失。涉案金额较大的8起诈骗案件中有4起涉及网络诈骗,3起代销产品诈骗,1起求助诈骗。
保卫处在此提醒广大同学:
1.网购应到主流、资质好的购物网站,登陆时要注意甄别域名,若交易失败时,应拨打官网客服电话咨询,不要相信其他陌生来电,不要接收可疑文件或点击来源不明的链接,账户手机验证码不可外泄,银行网站控件、U盾、支付宝不会因为系统升级导致付款失败,有疑问应及时咨询相关官方客服电话。
2.不要轻信异常优惠的商品信息,购买超低价商品有风险,网上购物应采取第三方支付方式,不要直接汇钱或转账给商家,防止被骗。
3.谨防代销产品诈骗,通常所谓的代销产品大多是劣质产品,根本无法销售,应提高分辨能力,避免造成钱财损失。对于那些看似“低投入高收获”的赚钱方式,切不可轻信。
4.当接到以“老朋友”的口气请你猜猜他是谁的电话时,要保持警惕,注意核实对方身份,不要轻易汇款给对方。接到自称多年未见的亲朋好友来电,并提出借钱救急,可以现在不方便接听电话为由先挂断电话,然后找出自己的通讯录,主动拨打亲友电话号码核实。
5.骗子骗人的伎俩花样翻新不胜枚举,总之大家要牢记:天上掉馅饼,不是骗局就是陷阱。
6.为更加有效地预防和打击电信诈骗犯罪活动,福建省公安厅组建了福建警方防骗咨询防骗热线。热线电话号码“96110-8”及短信号码“121100130”,广大师生如遇可疑情况应立即中断与对方的联系,及时电话或短信咨询。
7.更多安全防范知识,敬请关注保卫处主页:http://bwc.hqu.edu.cn/,新浪官方微博:@平安华园。
网络求职填报信息需谨慎
近日,我校发生因网络求职时身份信息泄露而被诈骗的案件。11月12日,我校学生甲某通过一个名为“华大兼职交流”的QQ群应聘某公司网络打字员,对方称需填写一份电子简历以便核对个人信息,并要求甲某提供银行卡卡号以方便发放工资(为实现工资快捷支付,银行卡必须预存电话号码实现关联),待信息核对完成后,公司平台会发送验证码以确保工资发放成功。于是甲某按照要求将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与银行卡关联的电话号码等信息提供给对方。在核对信息的过程中,对方称已将验证码发送到甲某手机,于是甲某将验证码发送给对方。不过多久,甲某手机收到三条短信,提示甲某的银行卡分别消费支出100元、200元、1700元。甲某立即与对方联系,对方谎称公司系统出现问题,次日会将错扣的款项返还。11月13日,甲某再次收到另一验证码,并在对方的要求下将验证码再次提供给对方,几秒钟后,甲某手机收到两条短信,提示甲某的银行卡分别消费200元、1800元。自此,甲某方知受骗,并向派出所报案。
据调查,诈骗嫌疑人利用甲某的身份证号码在支付宝注册账号,并开通快捷支付,后输入甲某的银行卡号和电话号码,待取得验证码后即可完成快捷支付。因此,甲某提供的验证码实为开通支付宝快捷支付的验证码,这是甲某被骗的关键所在。
保卫处提醒广大同学,在网上求职时,务必保持警惕,以防上当受骗:
1、不要随意通过未经注册审查的非正规网站、QQ群、微博等方式求职,以免上当受骗。
2、网络求职时,填写个人信息时要慎之又慎,注意保护自己的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信用卡号、信用卡CVV码等私密信息。
3、若开通支付宝快捷支付,收到银行发送的验证码,一定要妥善保存,不要轻易将验证码告知他人;若未进行任何操作,却收到验证码,则需提高警惕,账户可能被盗刷;不要轻信任何人提出的开通手机银行并捆绑手机号码用以验证账户的要求。
4、当你丢失手机或弃用手机号码时,一定要第一时间挂失或取消与手机号码关联的任何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