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报的同学或者班级,请于周三(3月31号)上午12:00之前提交电子材料汇总表(附件2)、申报表(附件3)、申报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等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以及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公示无异议证明等材料的纸质版。 电子材料发送clxytw@hqu.edu.cn。纸质材料报送团委E4-311
厦团办〔2020〕2号
共青团厦门市委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0年度“厦门市优秀共青团员”、“厦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厦门市五四红旗
团委(团支部)”通报表扬工作推报的通知
各区、系统团(工)委:
为引导和激励全市广大团员青年在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中贡献力量,团市委决定开展2020年度“厦门市优秀共青团员”、“厦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厦门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通报表扬工作推报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推报条件
(一)厦门市优秀共青团员
1.讲政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广大青年的重要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有信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3.重品行。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4.争先锋。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刻苦钻研、勇攀高峰,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建功立业,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在2020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原则上在“智慧团建”星级团员评定为三星级及以上。
5.守纪律。模范遵守团章,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组织观念强,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尊崇宪法法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6.从未满28周岁(199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21年4月30日)的团员(含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不含专职团干部)中推报。2016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
7.原则上近五年获得过县处级(含)以上组织授予的荣誉。其中,荣誉应该是综合类奖项,不包括竞赛类、提名奖。
专职团干部不参加推报,已获得该奖项者不再参评。
(二)厦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
1.政治上强。对党忠诚,注重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思想上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3.能力上强。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原则上在“智慧团建”系统团干资料管理中完善团干部个人信息,星级团员评定为三星级以上。所在团支部在“智慧团建”系统星级团支部评价为三星级以上。
4.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面对“难硬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驳斥斗争。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5.作风上强。心系广大青年,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带头反对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从严从实推动工作、实绩突出。
6.自律上强。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团中央“六条规定”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党组织放心、青年满意。
7.截至2021年4月30日,原则上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两年(农村、街道社区等兼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一年)。
8.原则上近五年获得过县处级(含)以上组织授予的荣誉。其中,荣誉应该是综合类奖项,不包括竞赛类、提名奖。
“市优秀共青团干部”推报重点面向基层,从事共青团工作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少先队辅导员、青年志愿者、大学生村官、青年社会组织负责人、“青年之家”管理员及兼职团干部,符合条件的,可参加推报。已获得该奖项者不再参评。
(三)厦门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
1.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讲政治、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勇于创新。规范化建设成效好、底数清,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团员教育管理和流动团员联系服务到位,“青年之家”作用优。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队衔接顺畅,推优入党成效好。落实全团大抓基层、全团抓学校工作部署,深化共青团基层改革,组织动员青年力度大、能示范。原则上在“智慧团建”系统中组织健全,团委(团支部)皆应参与2020年星级团组织创建工作且达到三星级及以上,团员报到率高于90%。另,参评的团委、团总支达到三星级及以上的团支部数需超过50%。
2.联系服务好。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现实需求开展服务,围绕成长发展、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形成稳定的社会功能,团员青年参与度和认同度高、获得感强。
3.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本地区本单位党的中心任务和“难硬重新”工作创先争优,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党组织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4.乡镇(街道)团(工)委应建有“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其他类型团委建有“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的优先考虑。
5.原则上近五年获得过县处级(含)以上组织授予的荣誉。其中,荣誉应该是综合类奖项,不包括竞赛类、提名奖。已获得该奖项的单位不重复参评。已经被推报为“厦门市五四红旗团委”候选单位的,不再推报其下属团支部(总支)、团员、团干部。
二、工作要求
1.加强申报把关。各区、各系统团委要优先从符合推报条件的集体和个人进行推报,确实不符合个别条件,又确属比较优秀的集体和个人,需破格推报的请提前与团市委组织部沟通。推报单位要严格按照条件与名额(详见附件1),组织开展提名工作。推荐人选(集体)时,应结合团中央、团省委、团市委重点工作开展情况,面向基层和生产一线,兼顾传统领域和新兴领域涌现出来的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推报单位经党委(组)会议确定推报人选(集体)后,申报人选(集体)应在所在单位或地区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2.加强材料报送。请各推报单位于4月12日(星期一)前将提名汇总表(附件2)、申报表(附件3)、申报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等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以及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公示无异议证明等材料的纸质版报团市委组织部。逾期不受。
有关推报未尽事宜,由团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 系 人:李 灿,刘 航
联系电话:2382005,13559233291
电子邮箱:tsw2382005@163.com
通讯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天湖路89号
附件:1.2020年度“厦门市优秀共青团员”、“厦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厦门市五四红旗团委”、“厦门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推报名额分配表
2.2020年度“厦门市优秀共青团员”、“厦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厦门市五四红旗团委”、“厦门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提名汇总表
3.2020年度“厦门市优秀共青团员”、“厦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厦门市五四红旗团委”、“厦门市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共青团厦门市委办公室
2021年3月26日
附件1
2020年度“厦门市优秀共青团员”“厦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厦门市五四红旗团委”“厦门市五四红旗团支部”名额分配表
推荐单位 |
优秀 共青团员 |
优秀 共青团干部 |
五四红旗 团委 |
五四红旗 团支部 |
思明区 |
3 |
3(1) |
1 |
3 |
湖里区 |
2 |
3(1) |
1 |
2 |
集美区 |
2 |
3(1) |
1 |
2 |
海沧区 |
3 |
3(1) |
1 |
2 |
同安区 |
3 |
3(1) |
1 |
3 |
翔安区 |
2 |
3(1) |
1 |
2 |
市直系统 |
2 |
2 |
1 |
2 |
学校系统 |
10 |
5 |
2 |
4 |
国资委系统 |
2 |
1 |
1 |
1 |
建设系统 |
1 |
1 |
1 |
1 |
交通系统 |
2 |
1 |
1 |
1 |
工信系统 |
1 |
1 |
1 |
1 |
金融团工委 |
1 |
1 |
1 |
1 |
卫健系统 |
2 |
1 |
1 |
1 |
公安系统 |
1 |
1 |
1 |
1 |
注:“优秀共青团干部”括号内数字表示名额中应包含县级及以下基层专职少先队
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