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厦门市大学生参加厦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厦门市大学生医疗保险)工作进度的安排,我校2013-2014学年大学生医疗保险补充申报参保工作将于近日展开,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充申报参保的学生范围
至今未参保厦门市大学生医疗保险且下一学年(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在我校就读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包括港、澳、台、侨学生,不包括无中国国籍的留学生。
二、补充申报参保的日程安排
5月10日前,学生核实本人参保情况,未参保的应进行补充申报。补充申报的同学需要填写《xx学院医疗保险参保申报表》(附件1)和申报参保学生《77779193永利官网学生医疗保险卡制卡范本》(附件2),并将附件1发送至349815985@qq.com
5月12日前,各单位将《xx学院医疗保险参保申报表》(附件1)和申报参保学生《77779193永利官网学生医疗保险卡制卡范本》(附件2)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将汇总的电子版《xx学院医疗保险参保申报表》发到zztx@hqu.edu.cn。
三、注意事项
1. 本次补充申报参保前,学生因参保厦门市未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险、厦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厦门市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而领取过社会保障卡的,不需提供制卡资料,在医疗保险关系生效后,原社会保障卡可正常使用。遗失社会保障卡的,可在成功申报参保且缴费后由学生本人按遗失补办社会保障卡的程序办理。
2. 所有申报参保学生应登陆https://www.xm-l-tax.gov.cn/qmyb/qmybCbxxQuery.do,查询本人是否处于参保状态(部分学院虽已参保,但因提交照片不合格或个人申报信息错误等原因,尚未领取到医保卡)。各学院应再根据现参保名单,仔细核对,以避免重复申报参保。
3. 请严格按照《XX学院医疗保险参保申报表》范例及格式要求输入学生相关信息。输入格式不符合要求的,可能导致申报不成功。
4. 此次申报参保成功的学生,其医疗保险待遇自2013年7月1日起生效,截至2014年6月30日。
5. 接厦门市有关部门通知,2013-2014年度,厦门市大学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计划从每人每年10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120元,待正式文件通知后执行。届时学生处将发布相关通知,参保学生按照差额补缴医保费用。
附件1 厦门市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申报表.xls
附件2:制卡范本.doc
学 生 处
201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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