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77779193永利官网委员会宣传部文件
委宣〔2014〕11号
转发《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等部门关于举办
“美丽福建美丽梦想”摄影比赛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等部门关于举办“美丽福建美丽梦想”摄影比赛的通知》(闽委宣联〔2014〕2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摄影作品应创作于2011年1月至2014年5月期间,围绕“美丽福建美丽梦想”的主题,从生态福建、活力福建、幸福福建三个方面,展示福建省良好的生态文明、优美的山水风光、悠久的历史文化、科学发展的丰硕成果、城乡统筹发展的生动景象、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家园,八闽儿女满腔热情投身建设美丽福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的壮丽图景。
二、作品必须纪实写真,生动自然,别具特色,有创新内涵,必须符合本次比赛的主题宗旨,题材、体裁不限,并且均应为未曾参评其它类摄影赛事或展览并获奖。凡一稿多投作品,一经发现即取消参选资格。
三、作品彩色、黑白均可,数量不限。作品长边统一10英寸(25厘米),不得装裱,不得用卡纸衬底。组照不超过6幅,并按顺序在照片背面用透明胶粘连。照片背后需注明作者姓名、作者单位、作品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并附简短文字说明。
四、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彩等可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谢绝改变原始影像和大幅度修改的作品。
五、本次比赛将评出获奖及入选作品120幅(组),并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所有获奖及入选作品将有相应奖金及获奖证书,并可作为加入福建省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
六、参赛者请于5月20日(星期二)17:30前将有关作品报送至校党委宣传部文化科,由宣传部汇总后统一上报。泉州校区请报送至李克砌纪念楼220室,厦门校区请报送至行政研发大楼1906室。联系人:黄平,联系电话:0595-22693665、0592-6160177。
附件:《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等部门关于举办“美丽福建美丽梦想”摄影比赛的通知》(闽委宣联〔2014〕20号)
党委宣传部
2014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