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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厦门市2015“梦想工场”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015-10-12  点击:[]

各高校、青年创业团队:

为进一步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营造重视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良好氛围,在厦门理工学院成功举办前五届梦想工场创业大赛的基础上,随着政府、企业优势资源的注入,厦门市2015“梦想工场”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顺势而生。现将大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旨在挖掘两岸高校极具潜力的创新创业项目,搭建大学生创业团队展示成长平台、投融资对接平台,促进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体系,优化大学生创业环境,激发全社会关心大学生创业的热情。

二、大赛主题

筑力创业 成就梦想

三、主承办单位

指导单位:共青团福建省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主办单位:共青团厦门市委员会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

厦门理工学院

承办单位:共青团集美区委员会

厦门理工学院创新创业园

福建省青年创业促进会

协办单位:厦门市青年创业协会

四、组织机构

大赛设立领导小组,由主办单位的领导同志组成。大赛成立组织委员会,负责大赛组织领导工作,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厦门理工学院创新创业园,负责大赛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大赛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赛事项目的评审工作。

五、赛事安排(2015年10月至12月)

大赛将组织省内高校和邀请台湾高校参赛,采取两岸高校分赛制。其中,受邀台湾高校参赛团队将简化参赛环节,以邀请赛方式为主。

(一)团队报名(10月8日至22日)

各参赛团队通过官网或微信平台进行网络报名,同时提交参赛报名表、商业计划书等纸质材料。大赛报名采取学校推荐和自愿报名两种方式,其中,在校生团队须经所在高校的主管部门同意。

(二)审核确认(10月23日至25日)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根据要求,对报名团队进行资格审核和确认。

(三)赛事环节(10月26日至12月)

本次大赛分为海选、初赛、复赛和决赛等四个环节(其中,受邀台湾高校参赛团队只参与海选和决赛环节),举办时间和地点若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1、海选(10月26日至30日)。大赛评审委员会将对报名参赛团队的项目计划书进行初评,并筛选出前32强参加初赛。项目计划书应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

2、初赛(11月7日,厦门理工学院集美校区)。初赛前举行大赛的启动仪式。参加初赛的团队进行创新创业项目展示(可进行产品实物展示)并回答梦想导师提问,展示及答辩过程中,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经双向选择,四位梦想导师各选出4队、共16支团队晋级复赛。

3、复赛(11月中旬,集美区相关众创空间)。四位梦想导师对所选的4支晋级团队各自深入指导,进行分组复赛,通过相应考核,由四位梦想导师各自决定、推荐本组中实力最强的2支团队、共8支团队进入决赛。未进入决赛的项目授予入围奖。

4、决赛(12月5日,厦门理工学院集美校区)。经大赛评审委员会推评,从受邀台湾高校报名参赛团队中选定2支团队直接参加决赛,与省内高校的8支团队进行十强争夺赛,决出冠、亚、季军。未进入前三甲的项目授予优秀奖。

六、参赛要求

参赛项目主要负责人不超过35周岁。省内高校、台湾高校的参赛者(含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以创新创业团队的形式参加,团队核心成员不超过5人。

参赛条件如下:报名者须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勇于挑战自我;填写报名表,提交完整的商业计划书、规范的市场调研报告,有清晰的发展模式和可靠的数据支持;已注册项目可提交营业执照、特色产品认定证书等相关证件,要有介绍项目成长过程或生产流程的相关资料,完整的项目发展构想以及相应的阶段性成果等资料。

七、大赛奖励

冠军1名(奖金5万元人民币),亚军1名(奖金3万元人民币),季军1名(奖金1万元人民币),优秀奖7名(奖金5千元人民币),入围奖8名(奖励金2千元人民币),网络人气奖1名(奖励金8888元人民币)。

八、配套政策

(一)创业资金扶持。

大赛获奖项目(进入决赛的10个项目,以下同)可由大赛组委会推荐优先免费入驻集美辖区各大众创空间,入驻项目由所在众创空间运营机构审核推荐,经评审小组评审,可给予3-30 万元的创业资金扶持。

入驻集美区众创空间的大赛获奖项目若能在集美正式落地转化、创办企业的,由所在众创空间运营机构审核推荐,经评审小组评审,可给予30-300 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资金扶持。

(二)创业场所支持。

入驻集美区众创空间的大赛获奖项目并在集美正式落地转化,需另行租赁场所创办企业的,由所在众创空间运营机构推荐,经评审小组评审,对其办公用房(面积不超过300 平方米)租金的9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 年。选择在集美区自主购买厂房或办公用房(面积不超过300 平方米)的,可按软件园三期租金标准的90%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 年。

(三)贴息贷款支持。

大赛获奖项目在集美正式落地转化、创办企业的,可申请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贴息贷款,参照集美区青年创业贴息贷款政策享受相应的创业贷款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

(四)推荐奖励。

入驻集美区众创空间的大赛获奖项目,如果为在校生团队,所在高校可以获得每个项目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住房保障。

大赛获奖项目在我区正式落地创办企业的,团队核心成员(每个项目不超过3个人),未享受政府住房优惠政策且在厦无住房的,可免费入住我区人才公寓或享受每月1000元的租房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

(六)其他。

对境外及市外来厦参加大赛的个人和团队可给予适当交通食宿补助。

入驻集美区众创空间的大赛获奖项目可享受共享办公、创业辅导、项目路演等核心孵化服务,还可享受代办工商注册、统一行政、人事代理、财务代理等公共配套服务。

九、补充事项

请各参赛团队于10月22日前,将报名表、商业计划书等相关材料报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大赛未尽事宜,可与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联系。

联 系 人:谢雯瑜、翁望志

联系电话:0592-6291655

电子邮箱:mtmxgc@126.com

大赛Q群:480347180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600号创新创业园1-302

 

附件:1、大赛组织机构

2、大赛报名表

 

厦门市2015“梦想工场”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委员会

2015年9月25日

 

附件1(可在班长支书QQ群下载)

 

厦门市2015“梦想工场”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长

朱文章 厦门理工学院副校长

副组长

吴申宇 共青团厦门市委员会副书记

胡旭彬 中共厦门市集美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夏长文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陈来福 厦门市集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二)组织委员会

主任

周奕麟 共青团厦门市委员会经济部部长

副主任

章琳琪 共青团集美区委员会副书记

陈各辉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苏凯新 厦门理工学院创新创业园主任

(三)秘书处

谢雯瑜 厦门理工学院创新创业园

沈鸿辉 厦门理工学院创新创业园

翁望志 厦门理工学院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

林丽云 厦门理工学院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

陈 忱 共青团集美区委员会

王 斌 厦门市集美区大众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2

厦门市2015“梦想工场”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

项目名称

 

负责人

信 息

姓名

 

出生年月

 

邮箱

 

联系电话

 

参赛对象

(勾选):□在校大学生团队;□毕业五年内大学生团队

所在高校

 

公司

信息

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注册时间

 

团队

核心

成员

姓名

学历

专业

入学时间

备注

 

 

 

 

 

 

 

 

 

 

 

 

 

 

 

 

 

 

 

 

 

 

 

 

 

指导

老师

姓名

单位

职务

手机

 

 

 

 

 

 

 

 

项目

亮点

 

 

项目

简介

(800字以内)

 

 

学校

推荐

意见

(已毕业团队无须出具)

 

 

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参赛团队须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mtmxgc@126.com,另将报名表、商业计划书等纸质材料用EMS邮寄至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邮寄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600号创新创业园1-302

联系人:谢老师 0592-6291655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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