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恢复线下教学工作的通知》(华大委〔2021〕109号)文件要求,现就我校有序恢复本科生线下教学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有序恢复线下教学工作
1. 自10月8日起,两校区本科生班级的课堂教学和校内开展的专业技能类、艺术体育类、实习实验实践教学类课程全面恢复线下教学,10月8日执行第六周星期五的教学计划。
教学时间仍按现有错峰教学课表安排(详见附件),恢复正常教学课表时间的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2. 因疫情防控需要,各学院继续执行期初制订的线下、线上同步教学工作方案,准确掌握并核实建立因跨校区居住或集中医学观察、居家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等原因无法按时返回开课校区上课的任课教师、境内与境外学生及其课程安排等教学工作台账。
学院应积极协助因网络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参加线上教学和学习有困难的境内、境外教师与学生,加强人文关怀和学业指导,认真做好提高线上教学质量、其他教师代课或延期上课的应急工作预案。线下、线上同步教学期间,若任课老师无法到教室组织线下授课则原则上采取线上授课,学院应组织班级学生到教学课表安排的教室集中上课,并提前派人前往调试好多媒体设备,做好线上课堂准备及课堂组织管理,以确保课堂教学效果。
3. 各学院应提前做好线上教学期间暂停的专业技能类、艺术体育类、实习实验实践教学类课程,全面恢复线下教学的补课计划和工作方案,以及优化安排部分学生后续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后再返校上课的教学方案和课时调整计划,必要时可申请其他时间为后续返校的学生进行补课,确保师生返校后的课程总学时和教学进度与预定教学计划基本一致。
4.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原计划在两校区校园外组织开展的实习、实践、实训类课程仍保持暂停,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5.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科学组织、合理安排好2022届毕业生的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环节,根据实际情况通知师生提前做好相关工作预案,保证毕业论文(设计)写作的进度和质量,全面确保学生不因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等因素而延迟毕业。
二、其他事宜
请各学院务必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学院全体教师和班级学生,结合本学院教学特点,认真做好后续各项教学工作的衔接,并加强教学过程中教学方案梳理、师生状况关注、教学秩序维护、教学经验总结及线上、线下同步教学质量的保障。
教务处咨询联系人:陈勇副处长,联系电话:0592-6161158。
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陈扬帆(厦门校区),联系电话:0592-6161170;
陈俊杰(泉州校区),联系电话:0595-22693614。
附件:2021年秋季学期本科生错峰上下课时间安排表
教 务 处
2021年10月7日
附件
2021年秋季学期本科生错峰上下课时间安排表
(2021年9月15日起临时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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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安排在非右侧指定的教学区域 |
泉州校区课程安排在: 经管楼、永亮楼、菲华楼 厦门校区课程安排在: C区、D区 |
泉州校区课程安排在: 祖杭楼、敬萱堂 厦门校区课程安排在: E区、F区 |
上 课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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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
8:00~8:50 |
调整为:8:20~8:55 |
8:00~8:50 |
第二节 |
9:00~9:50 |
9:00~9:50 |
9:00~9:50 |
课间操 |
9:50~10:10 |
9:50~10:10 |
9:50~10:10 |
第三节 |
10:10~11:00 |
10:10~11:00 |
10:10~11:00 |
第四节 |
11:10~12:00 |
11:10~12:00 |
调整为:11:05~11:40 |
第五节 |
自习 |
自习 |
自习 |
第六节 |
自习 |
自习 |
自习 |
第七节 |
14:30~15:20 |
14:30~15:20 |
14:30~15:20 |
第八节 |
15:30~16:20 |
15:30~16:20 |
15:30~16:20 |
课间休息 |
16:20~16:30 |
16:20~16:30 |
16:20~16:30 |
第九节 |
16:30~17:20 |
16:30~17:20 |
16:30~17:20 |
第十节 |
17:30~18:20 |
17:30~18:20 |
17:30~18:20 |
第十一节 |
19:10~20:00 |
19:10~20:00 |
19:10~20:00 |
第十二节 |
20:10~21:00 |
20:10~21:00 |
20:10~21:00 |
第十三节 |
21:10~22:00 |
21:10~22:00 |
21:10~22:00 |